河北王笑娟律师事务所
关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河北王笑娟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保定天威保变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材料,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提案的审议情况,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证券日报》上公告了《保定天威
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
议事项、股权登记日等内容。
方式。
董事长许涛先生主持。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与通知的内容相一致;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授权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
实际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56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317,201,5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6%。
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
系统提供机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经查验,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之资格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决方式。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股东代表和律师共同进
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
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通知中列明的《关于保定新胜冷却设备有限公
司增资扩股确定投资方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保
定同为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后,参加投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317,201,582 股,该议案同意 312,336,1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61%,反对 4,132,07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026%,弃权 733,3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313%,通过了本项议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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