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1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599 人,拟行权数量为 205.77 万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0.50%,行权价格为 22.79 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
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77 人,拟行权数量为 28.32 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行
权价格为 22.79 元/份。
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主要
内容如下:
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682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
大博医疗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41,401.9506 万股的 1.93%。其中,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 713.16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41,401.9506 万股的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41,401.9506 万股的 0.21%,占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0.86%。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
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
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 1/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 1/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 1/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
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 1/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 1/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 1/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
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 1/2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1/2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
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
权行权事宜。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
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2.5 亿元
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权(若预留部分在公 第二个行权期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3.15 亿元
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
告披露前授予) 第三个行权期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4 亿元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3.15 亿元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4 亿元
披露后授予)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但剔
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对应考核年度
的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
行权比例(X),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业务单元签署的《业务单元业
绩承诺协议书》执行。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
划行权额度×业务单元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4 年 9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10 月 30 日作为首次授权日,以 23.89
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68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713.16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23.89 元/份调整为 23.39 元/份,并确定以 2025 年 9 月
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预留股票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
出具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
相关事宜,并同意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及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核查意见。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
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1 月 7 日,行权价格为 23.39 元/股。
留授予登记工作。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23.39 元/份调整为 22.79 元/份。
二、董事会关于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和《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
权比例为 1/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
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将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届满。
根据本激励计划和《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博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号),公司 2025 年度扣除非
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 经 常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一。 479,640,950.33 元,股权激励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计 划 股 份 支 付 费 用
如下: 46,291,791.23 元,因此 2025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
第二个行权期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3.15 亿元 利润(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
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 响)为 525,932,741.56 元。
为计算依据。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权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
绩满足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中,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对应考核年
合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尚
度的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
未 行 权 的 16.32 万 份 股 票
的业务单元层面行权比例(X),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
期权将被注销;
业务单元签署的《业务单元业绩承诺协议书》执行;个人的考核结
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分别对应的当年个人层
元层面及个人层面考核结
面行权比例(N)为 100%,80%,60%和 0,即:
果均为优秀,本期综合可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业务单
行权比例(X*N)为 100%;
元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本期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综 合可 行 权比 例 (X*N)
为 0;
层面及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综 合可 行 权比 例 (X*N)
介于 0 和 100%区间。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和《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
权比例为 1/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公
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届满。
根据本激励计划和《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形,满足行权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博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号),公司 2025 年度扣除非
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 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一。 479,640,950.33 元,股权激励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计 划 股 份 支 付 费 用
如下: 46,291,791.23 元,因此 2025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3.15 亿元 利润(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
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 响)为 525,932,741.56 元。
为计算依据。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
绩满足行权条件。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中,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合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尚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
未行权的 2.44 万份股票期
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对应考核年
权将被注销;
度的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
的业务单元层面行权比例(X),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
层面及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业务单元签署的《业务单元业绩承诺协议书》执行;个人的考核结
均为优秀,本期综合可行
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分别对应的当年个人层
权比例(X*N)为 100%;
面行权比例(N)为 100%,80%,60%和 0,即: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业务单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本期
元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
综 合可 行 权比 例 (X*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为 0;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层面及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综 合可 行 权比 例 (X*N)
介于 0 和 100%区间。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达到
可行权条件的 599 名激励对象办理拟行权数量 205.77 万份;同意为预留授予第
一个行权期达到可行权条件的 77 名激励对象办理拟行权数量 28.32 万份。根据
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上述相关行权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行权条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在公司召开董事会确定
首次授权日之后至办理股票期权登记期间,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中确定的 682 名激励对象中有 1 名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因此本次公司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682
名调整为 681 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中的激励对象。上述 1 名激励对象放弃公司本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合计 0.36 万份,调整后,公司本次实际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13.16
万份调整为 712.80 万份。
(二)对行权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7,409,900 股后的
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 日。根据公
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进行了相应调整,由 23.89 元/份调整为 23.39 元/份。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414,019,50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9,644,407 股后
的 404,375,0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7 日。根据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由 23.39 元/份调整为 22.79 元/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
行权安排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符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599 名,对
应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205.77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0%。具
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 本次行权的股 本次可行权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票期权数量 占首次授予股票
(万份) (万份) 期权数量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596 人)
合计 634.20 205.77 32.45%
注:(1)上述名单仅包含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2)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
确认数据为准;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
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自 2026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9 日。具体行权事宜需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后方可实施。
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禁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
本公司股票期间内行权。
(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符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77 名,对
应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28.32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具
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 本次行权的股 本次可行权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票期权数量 量占预留授予
(万份) (万份) 股票期权数量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77 人)
合计 57.76 28.32 49.03%
注:(1)上述名单仅包含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2)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
确认数据为准;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
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自 2026 年 9 月 17 日至 2027
年 9 月 16 日。具体行权事宜需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后方可实施。
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禁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
本公司股票期间内行权。
五、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
税收法规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六、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处理。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
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
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八、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权前 6 个月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九、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股票期权的行权对每股收益的影响较
小,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
的数据为准。
十一、本次股票期权选择集中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
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
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
权选择集中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集中行权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及注
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等待期即将届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
经成就;本次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及
注销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的行权及注销手续。
十四、备查文件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