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0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4,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10 月 29 日。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情况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分别发表了同意公司上述激励计划的
相关核查意见。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前述公示期内,公司未有员工提出异议,无
反馈记录。2025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5-041)、
《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0)。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5-043)。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
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实际授予登记的 实际授予登记的激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元/股) 股票数量(股) 励对象人数(人)
首次授予 2025 年 6 月 20 日 20.01 11,968,524 387
预留授予 2025 年 9 月 12 日 19.38 80,000 2
(三)2025 年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该批 截至该批 是否因分
解除限售暨 次上市日 次上市日 红送转导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上 取消解除限售
上市股数 剩余未解 取消解除 致解除限
批次 市日期 的原因
(股) 除限售数 限售数量 售股数量
量(股) (股) 变化
激励对象出现
《2025 年限制
首次授予
性股票激励计
部分第一 2026 年 8 月
个解除限 13 日
规定的应当回
售期
购限制性股票
的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
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 30%。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
就,现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除限售条
(三)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本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 2025 年营业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16.14% , 超 过 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2.25% 公司业绩符合左述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2.09%
注:上述“净利润基数”指 2024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各考核年度(2025 年-2027 年)的“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即计算公式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年度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达标、不达标两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结果 达标 不达标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个人绩效等级 S A B C D 结果为达标,满足
当期限制性股票解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除限售的条件。
若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则该激励对
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 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24,000 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一)可解除限售数量:24,000 股,约占公司 2026 年 10 月 22 日总股本的
(二)可解除限售人数:2 人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
获授的限制 本次解除限售
数量占获授限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的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数量
(股) 数量(股)
比例
李琰 职工董事 60,000 18,000 30.00%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1 人)
合计 80,000 24,000 30.00%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10 月 29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4,00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
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
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554,067 -24,000 12,530,067
无限售条件股份 850,766,217 24,000 850,790,217
合计 863,320,284 0 863,320,284
注:因公司尚处于可转债转股期,本次变动前的股本数采用 2026 年 10 月 22 日的股本结
构,具体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核查认为:爱玛科技已就本次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