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顺威
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股份”、
“公司”)2026 年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顺威股份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5 号),广东顺
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为 57,688,33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42,290,998.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831,418.96 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459,579.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9 月 7 日出具《验资报告》(众
会字(2026)第 1223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计 26,098.43 23,845.96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闲置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内
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预留足额募集资金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近期投入,且后续将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
况和资金需求,及时调整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确保现金管理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类产品),且该现
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最新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存款类产品),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行核对账户余额等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上报公司经营管
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独立董事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
告。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一定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理的
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事项限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能够确保募集资金
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集团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议案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顺威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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