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68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中国神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或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
送了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发送了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 26 号华实大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亲自出席董事 6 人,委托出席董事 1 人。独立非执行
董事王虹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非执行董事李新华因公请假,委托执行董事张长
岩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执行董事张长岩召集、主持会议,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
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债券
的议案》
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债券注册及后续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后续
公司将在授权有效期内履行必要的审批流程后组织实施具体发行工作。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
券的公告》。
(四)《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决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公司
债券及相关授权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及相关授权的方案,并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
券的公告》。
(五)《关于数科公司吸收合并国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
批准国能数智科技开发(北京)有限公司(“数科公司”)(中国神华、国
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技术公司”)分别持有其 80%、20%的股权)分步
实施对信息技术公司(中国神华持有其 100%股权)的吸收合并,具体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信息技术公司将所持数科公司 2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
神华;待股权划转完成后,由数科公司对信息技术公司实施吸收合并。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六)《关于〈中国神华 2026~2028 年内控监督评价工作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七)《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八)《关于制定〈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办
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九)《关于制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权责
清单(2026 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十)《关于召开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中国神华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将择期另行披露。
(十一)《关于新疆能源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西部能源所持煤制气公司
公开协议方式受让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西
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西部能源”)所持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煤制气
公司”)50%股权,交易对价 61,767.395693 万元(最终依据经备案的评估值确
定),资金由中国神华以增资的方式拨付。
公司关联/关连董事已充分披露对本议案所涉及关联/关连交易存在的利益关
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对本议案所涉及关联/关连交易没有且不存在利
益关系。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确认:
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实施;交易条款公平合
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的规定。
关联(关连)董事康凤伟、李新华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报告,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关于收购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 5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于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一、二、
四、六、七、八、十一;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三;独立董
事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十一,全部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执行董事、总经理
张长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