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激励对象共 48 名,其中
名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为 C,均取消本期归属;其他 43 名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归属名单,同意为本次符合归
属条件的 43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对应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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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