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23 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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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66
债券代码:123268      债券简称:本川转债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的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晓俊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与标准统一,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自愿
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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