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6-050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 7 人,实际参
会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
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6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等事
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
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美国飞锐增加购买原材料、商品共计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原材料,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
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本次增加的关
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
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
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
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安民、郑耀及辜长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