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5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届三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化股份”)董事会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十届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 12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
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
同意聘任余国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十届
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余国军先生: 1977 年 3 月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氟化公司
副总经理,晋巨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硫酸厂副厂长,巨化氟聚合物事业部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巨圣公司总经理,现任巨化氟聚合物事业部党委书记,巨
圣公司董事长,甘肃巨化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分公司整
合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专业化集中经营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升产业协同效能,
清晰安全、环保管理责任,提升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巨塑公司”)和衢州巨化锦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纶公司”)
竞争力和整体效益,公司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同意将分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
公司电化厂(以下简称“电化厂”)分拆分别与巨塑公司和锦纶公司进行整合(以
下简称“本次整合”)。具体方案为将电化厂资产按专业化集中经营管理原则分
拆为两个独立资产包,以经国资产权有权管理单位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作价依据,
分别对巨塑公司和锦纶公司增资,其中:巨塑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61,500 万元、锦
纶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67,933 万元,资产包价值高于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巨塑
公司和锦纶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巨塑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0 万元,锦纶公司
注册资本为 170,000 万元。电化厂相应的业务、人员分别由巨塑公司和锦纶公司
承接。增资完成后,巨塑公司和锦纶公司的法人治理框架不发生变化,电化厂择
机依法注销,锦纶公司更名。
本次整合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增资资产评估价值预计在
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货币出资,不形成新
的对外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改变巨塑公司和锦纶公司法人治理框架,对
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整合相关方介绍
(1)巨塑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82913604W
成立时间:2005 年 12 月 2 日
注册地址: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 25 号地块东侧二幢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金元
注册资本:88,500 万元
主营业务:PVDC 树脂、PVDC 乳液、VDC 单体、氯化钙等产品生产及销售。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均为巨化股份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不变。
(2)经营情况
巨塑公司占地面积 14 万平方米,在岗职工 238 人,主要拥有 PVDC、氯化钙
等核心生产装置。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经审计)(注 1)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0,967.51 176,004.71
负债总额 18,995.58 28,923.34
净资产 141,971.94 147,081.37
营业收入 118,555.36 102,614.67
净利润 12,989.22 5,319.75
资产负债率 11.80% 16.43%
注 1:2025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
编号:容诚审字(2026)310Z0717 号
(1)锦纶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衢州巨化锦纶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X097602096
成立时间:2006 年 3 月 2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北二道 56 号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夏碧波
注册资本:102,067 万元
主营业务:环氧氯丙烷等产品生产与销售。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均为巨化股份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不变。
(2)经营情况
锦纶公司占地面积 28 万平方米,在岗职工 226 人,目前仅环氧氯丙烷装置
正常生产运营,其余装置已于 2025 年 11 月永久性停产。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2026 年 9 月
(经审计)(注 2)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566.65 29,761.83
负债总额 19,118.41 15,279.14
净资产 15,448.23 14,482.69
营业收入 166,581.60 66,133.32
净利润 -56,676.58 -1,320.80
资产负债率 55.31% 51.34%
注 2:2025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
编号:容诚审字(2026)310Z0705 号
(1)电化厂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YA36131211
成立时间:2006 年 3 月 1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北一道 186 号
公司类型(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企业负责人:吴志刚
主营业务:离子膜烧碱、液氯、氢气、盐酸、VDF 单体、PVDF 树脂、三氯乙
烯、R142b、R143a、氯化钙、次氯酸钠等产品生产及销售。
与巨化股份的关系:巨化股份分公司
(2)经营情况
电化厂占地面积 47 万平方米,在岗职工 875 人,主要拥有烧碱、PVDF、R143a、
三氯乙烯、氯化钙等核心生产装置。
(3)本次整合涉及的增资资产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无
重大争议,且不涉及仲裁、查封及冻结等司法措施,但涉及一项环境公益诉讼。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电化厂总资产 272,033.66 万元,账面净资产
(1)资产包一(增资至巨塑公司):包括电化厂 PVDF 装置(含 VDF 单体、
PVDF 树脂)、R142b 装置(含 R142b、R143a)、氯化钙装置(不含编织袋工段)
资产(含在建工程)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对应债权、债务。资产包一对应的账面净
资产为 110,230.36 万元,账面负债 51,852.60 万元。
(2)资产包二(增资至锦纶公司):电化厂烧碱装置(含烧碱、液氯、氢
气)、TCE 装置(含 TCE、盐酸、次氯酸钠、乙炔)、编织袋工段等其他装置的
资产(含在建工程)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对应债权、债务。资产包二对应的账面净
资产为 92,682.87 万元,账面负债 17,267.83 万元。
注 3:以上电化厂资产包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审计机构为中汇审计事务所,
报告编号:中汇会专[2026]14422 号。
(二)整合标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电化厂资产的评估工作进行中。
本次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深圳市鹏信
资产评估土地房产估价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基准日为 2026 年
独立资产包。
(三)整合方案
考虑电化厂资产重组需要,公司将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应收电化厂内部往
来款“预算往来”科目下的全部余额,共计 2,000,011,903.54 元,全部拨付给
电化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再将电化厂资产按专业化集中经营管理原则分
拆为两个独立资产包,分别对巨塑公司和锦纶公司增资,其中:巨塑公司新增注
册资本为 61,500 万元、锦纶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为 67,933 万元,资产包价值高于
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巨塑公司和锦纶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巨塑公司注册资本
由巨塑公司和锦纶公司承接。增资完成后,巨塑公司和锦纶公司的法人治理框架
不发生变化,电化厂择机依法注销,锦纶公司更名。
本次整合涉及员工 875 人,按照“人随资产/业务走”的总体原则分别由巨
塑公司和锦纶公司接收,其中:装置部人员成建制划转,电化厂技术和管理人员
结合各主体实际合理划分。
公司将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规合理、员工待遇和职级不变原则,在
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办理相关手续,连续计算员工工龄,保障职工队伍稳定。
公司将向生态环境部提交永久性交易申请,本次整合后,电化厂 HFC 配额永
久性转至巨塑公司。
本次整合尚待履行巨塑公司和锦纶公司股东决定程序。
(四)本次整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整合涉及的增资资产为电化厂资产,不涉及货币出资,不形成新的对外
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改变巨塑公司和锦纶公司法人治理框架,对公司本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月核发。本次整合过程中,存量已受让配额及本次新申报配额均存在持有主体变
更需求。HFC 配额管理对申报、持有主体一致性要求较高,若主体变更处置不当,
存在存量配额划转受阻、新申报配额不予通过或失效的风险,进而影响产业链生
产运营。公司将积极对接国家生态环境部,提前沟通主体变更办理流程,保障存
量配额划转、新年度配额申报平稳落地。
本次整合中土地权属过户环节需完成土壤污染状况检测,存在检测结果不达
标、过户流程受阻风险;同时在建工程原有合同签约主体与资产过户后权属主体
不一致,资产结转、不动产备案主体变更,延缓固定资产转固进度,增加不动产
权证办理协调难度。公司后续将提前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高效化解过
户、转固、办证各环节实操障碍。
本次资产整合涉及电化厂、巨塑公司、锦纶公司多主体人员调配安置,各单
位在用工成本、薪酬待遇、福利保障标准上存在客观差异,存在造成员工思想情
绪波动、内部矛盾激化等不稳定隐患;同时岗位调整、工作交接过程中若责任交
接落实不到位,还可能造成安全责任链条断点,带来生产安全管控风险。公司将
从政策、组织、舆论、实施、应急五方面落实保障措施,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做
实思想引导与应急处置,动态优化配套方案,前置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保障队伍、
生产平稳,推动整合落地。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