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解之处。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6 年 10 月 23 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 2.1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 万
股限制性股票。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