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1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变动的,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事会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一、审议程序
(一)股东会审议和授权情况
公司结合 2026 年前三季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与业绩情况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
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期分红
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
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
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司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增股本。以 2026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的 818,148 股后的总股本
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26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7,935,157.66 元,母公司 2026 年前
三季度实现净利润 47,005,957.6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后 , 截 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 合 并 报 表 中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32,891,597.47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
结合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决议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2026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扣
除回购专户中的 818,148 股后的总股本 107,181,852 股测算,预计本次分红总
额为 16,077,277.80 元。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
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
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
利润分配总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
景和战略规划,同时考虑到股东回报等需求,该方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
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