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89 证券简称:华汇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东莞华汇铁骥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汇铁骥”)系公司控股子公
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自然人刘冰虎先生持有其 49%股权。根据公司整体
业务安排,公司拟受让刘冰虎先生所持华汇铁骥 4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或“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以 2026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华汇铁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鉴于标的系持续经营主体,已形成明确的五轴机床
业务规划及产能建设安排,本次评估选定收益法评估结论作为评估结果,收益法
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约为 411.32 万元。由交易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
协商确定本次转让对价为 183.94 万元,该对价以刘冰虎应付公司的股权转让款
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汇铁骥 100%股权,华汇铁骥成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改变公司对华汇铁骥的控制权,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
变化。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
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
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
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资产总额为 85,200.7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7,394.90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61,561.74 万元。标的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为 6,243.62 万元、资产净额为-85.60 万元,2025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015.71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为标的公司 49%股权,对应资产总额 3,059.37 万元、资产净
额-41.94 万元、营业收入 497.70 万元。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 183.94 万元,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购买资产的资产净额以其
资产净额与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为准,本次交易资产净额指标取 183.94 万元。
经测算,上述各项指标占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均未达到 50%,本次交易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达到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标准,
本议案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姓名:刘冰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华汇铁骥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股权类资产的披露
(1)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东莞华汇铁骥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 年 6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DQH6F176
注册资本 1,57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思沅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进埗路 12 号 6 栋
一般项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金属
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机床功能部
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金属
经营范围
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
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交易前) 持股比例(交易后)
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1.00% 100.00%
刘冰虎 49.00% 0.00%
合计 100.00% 100.00%
(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情况
华汇铁骥仅有两名股东,除刘冰虎先生外的另一名股东即本次交易的受让方
公司,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情况。
(4)标的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8 月 31 日/2026 年 1-8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资产总额 7,402.70 6,243.62
负债总额 8,337.41 6,329.22
净资产 -934.71 -85.60
营业收入 2,021.23 1,015.71
净利润 -849.11 -1,292.54
(5)标的公司最近 12 个月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改制的情况
标的公司最近 12 个月不存在增资、减资、改制的情况。评估情况:广东联
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 2026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为华汇
(联信(证)评报字[2026]第 A0596 号),华汇铁骥
铁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411.32 万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6]25006640335 号)。
(联信(证)评报字[2026]
第 A0596 号)。《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华汇铁骥
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411.32 万元人民币。鉴于华汇铁骥股东全部权益评
估值为正,本次评估结论已体现标的公司作为持续经营主体所具备的价值。
四、定价情况
司以 2026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
报字[2026]第 A0596 号),华汇铁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411.32 万元;按
持股比例计算,刘冰虎先生所持 49%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201.55 万元。
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收益法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
(报告文号:联信(证)评报字[2026]第 A0596 号),华汇铁骥股东全部权
告》
益价值为 411.32 万元,对应本次受让的 49%股权评估值为 201.55 万元。经交
易双方协商,本次受让华汇铁骥 49%股权的对价确定为 183.94 万元,与刘冰
虎所欠公司股权转让款金额一致,低于评估值对应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汇铁骥 49%股权,应付公司股权转让款 183.94 万元,已逾期未付。经交易双
方协商一致,公司应付的上述股权转让对价 183.94 万元与刘冰虎所欠公司上
述款项等额抵销,公司不支付任何现金对价,刘冰虎亦无需向公司另行支付款
项。抵销完成后,公司对刘冰虎的上述债权即全部结清,公司未放弃或豁免上
述债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万元)。
应付刘冰虎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183.94 万元,与刘冰虎应付公司的上述股权
转让款人民币 183.94 万元等额抵销。双方确认,上述抵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完成。
公司上述款项等额抵销,公司不支付任何现金对价,刘冰虎亦无需向公司另行支
付款项。抵销完成后,公司对刘冰虎的上述债权即全部结清。
登记手续。
或其他各种形式的担保,也不存在被查封、代持或其他任何可能限制或禁止转让
的情形及/或瑕疵,也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任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遭
受的损失。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结构、提高决策与经营效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母公司购买子
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不
确认损益;本次受让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标的公
司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具体金额以交割日经
审计数据为准。
公司上述款项等额抵销,公司不支付任何现金对价,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系公司根据整体业务安排所作出的慎重
决策,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二 )《 东 莞 华 汇 铁 骥 数 控 机 床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 司 农 审 字
[2026]25006640335 号);
(三)《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6]第 A0596 号);
(四)《股权转让协议》。
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