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ST仕净 公告编号:2026-066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流拍暨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
公告》。前述司法拍卖的首次拍卖均已流拍,第二次司法拍卖现已启动,目前尚
处于公告阶段。
净科技”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叶女士持有的 5,600,000 股公司股份,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7.70%,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若本次司法拍卖成
交并完成过户登记,朱叶女士持股将由 31,646,790 股减少至 26,046,790 股(朱叶
女士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进行二次拍卖的 2,000,000 股流拍,
次拍卖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6 日 10 时至 2026 年 10 月 27 日 10 时),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将由 15.64%降至 12.88%。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形;但如后续还
有其他司法拍卖情形发生,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 缴
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
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 项、
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司
法拍卖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上述被拍卖股份已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全部流拍,目前该部分股份已在阿里拍卖平台启动第二次公开网络司法拍卖。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是
是 否
否
为 控
为
股 股
限 申
股 东 或 拍 执 拍
本次拍卖 占其所 占公司 售 请
东 第 一 卖 行 卖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 执
名 大 股 时 机 原
(股) 比例 比例 及 行
称 东 及 间 构 因
限 人
其 一
售
致 行
类
动 人
型
月 5 日 10 省国 苏州
时至 2026 际信 市相
司 法
朱叶 是 5,600,000 17.70% 2.76% 否 年 11 月 6 托股 城区
裁 定
日 10 时止 份有 人民
(延时的除 限公 法院
外) 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拍卖股份情况如下:
占公
持股数量 累计被拍卖 累计被标记 占其所持 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数量(股)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
比例
朱叶 31,646,790 15.64% 10,400,000* 0 32.86% 5.14%
叶小红 8,633,870 4.27% 0 0 0% 0%
董仕宏 84,840 0.04% 0 0 0% 0%
合计 40,365,500 19.95% 10,400,000 0 32.86% 5.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拟被二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外,控股股东朱叶女士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至
卖的 2,800,000 股流拍,二次拍卖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6 日 10 时至 2026 年 10 月 27 日 10 时。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股份 31,646,7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4%;累计质押冻结股份数量为 31,646,79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9%;本次拟被司法
二次拍卖的公司股份共计 5,6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7.70%,占公司总
股本的 2.76 %。
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朱叶女士持股将由 31,646,790 股减少
至 26,046,7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 15.64%降至 12.88%。其一致行动人
叶小红女士与董仕宏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8,633,870 股及 84,840 股,分别占公
司总股本的 4.27%及 0.04%,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8,365,500 股,
合计持股比例将降至 17.19%。
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 缴
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 项、
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司
法拍卖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