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文峰: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23 0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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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ST 文峰              编号:临 2026-070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峰集团”)持有公司 444,724,567
股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4.59% 。 本 次 将 被 司 法 拍 卖 股 份 数 量 为
   ?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如本次拍卖股份全
部成交且完成后续股份变更过户手续,文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司法拍卖的时间和形式尚未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
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
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
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
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
持。
   一、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通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将拍卖文峰集团持有的公司
前该部分股份处于冻结状态。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
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
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
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
持。
持公司股份的 9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3%;累计被冻结股份 136,523,624 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30.70%,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累计被标记股份 12,910,799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90%,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
东持股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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