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股票代码:000027
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债券代码:149676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品种一)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债券代码:149676
债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23 日
最后交易日:2026 年 10 月 23 日
兑付日:2026 年 10 月 26 日(因 2026 年 10 月 25 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摘牌日:2026 年 10 月 26 日(因 2026 年 10 月 25 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计息期间:2025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4 日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因 2026 年 10
月 25 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支付自 2025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26 年 10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
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
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第 5 年(2025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4 日)的票面利率为 3.57%。每 10 张“21 深能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35.70 元(含税)。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兑付日、摘牌日及最后交易日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10 月 23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深能 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额划付至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
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
券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
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就地入库。
按照国家有关机构实际政策执行。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 层、29-31
层、34-41 层
联系人:施诗
电话:0755-8368413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人:李硕
电话:010-65051166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