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6-07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等议案。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异议,并于2024年9月2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10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0名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26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5元/股。
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对
应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
否成就、对应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成了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 3.75 元/股。因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实施
完成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7566 元(含税),
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已由 3.75 元/股变为 3.70 元/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
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
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四)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综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 3.70 元/股调整为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
准。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需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应当取得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