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国科
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天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国科
天成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51 号)同
意注册,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848.8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8,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135,444.40 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9,664,555.6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出具了《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 110C000335 号)。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
资金使用计划及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99,374.96 83,966.46
注: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966.46
万元,因扣除发行费用导致少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因此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23,177.81 万元调整为 22,264.27 万元,其余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不变。
三、本次借款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天芯昂光电、“近红外 APD 光电探测器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天成锦创,“中波红外半导体激光器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燧石,为满足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天芯昂光电、天成
锦创和苏州燧石提供借款,借款额度分别不超过 21,938.08 万元、14,015.45 万元
和 9,837.20 万元,借款直接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天芯昂光电、天成锦创和苏
州燧石募集资金专户,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直至募投项目建设完成之日止,
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天芯昂光电、天成锦创和苏州燧石在借款到期后分期、
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自动续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的具体实施工作,上述借款只能用于“非制冷红外
探测器建设项目”“近红外 APD 光电探测器产线建设项目”“中波红外半导体激光
器建设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本次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集资金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天芯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7D6KHW9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杰
成立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1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石虎山路 18 号 307 室-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
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玻璃销
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成都天成锦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5MAD0R3YG3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珏典
成立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营业期限:2023 年 10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发路 81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办公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商务代理代办服
务;专业设计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字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
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
务);物业管理;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普宣传服务;咨询策划服务;
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网络技术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
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
计算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
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涂装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数控机床销售;
光学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半导体分
立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
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合成材料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
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
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苏州燧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EJGQMB8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冰
成立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营业期限:2025 年 5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成电路
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新材料
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
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
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
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安
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21,370.01 17,165.98
净资产 4,062.83 2,584.57
营业收入 6,919.33 6,330.82
净利润 1,478.26 1,462.34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18,337.19 13,517.19
净资产 9,579.94 7,025.62
营业收入 - 63.8
净利润 -165.68 6.88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7.91 27.15
净资产 -13.28 -1.64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81.64 -111.64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芯昂光电、天成锦创和苏州燧石提供
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
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天芯昂光电、天成锦创和苏州燧石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
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审议程序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有利于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科天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徐 宇 陈李彬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