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第六代 AMOLED 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 22,940.52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
费净额 22,940.52 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817,170.09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00,213.57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5 月 24 日、2021 年 6 月 28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股(含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截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实 预计待支 节余募集
结项名称 结项时间
诺使用金额 际使用金额 付款项 资金金额
第 六 代
AMOLED 生 产 2026 年 9
线 产 能 扩 充 月 30 日
项目
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150,000.00 150,000.00 0.00 0.00
金
小计 800,213.57 797,354.75 2,858.82 0.00
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扣除手续费净额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22,940.52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
?补流,22,940.52 万元
相应金额
注:1.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最终转出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归还金额 23,106.67 万元。上述补流资金已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按期归还。
以上募投项目节余总额为 0.00 万元,未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
手续费净额。截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以上募投项目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现
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合计 22,940.52 万元。本次预计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后续结算结果若存在需支付尾款,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
集资金 22,940.52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最终转出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上述预计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
及相关账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
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
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第六
代 AMOLED 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
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最终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同意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及相关账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
将适时注销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