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6-080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为满足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
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融资事宜顺利进行,公司分别
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 年 1 月 15 日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为全资及控股子
(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全资及控股子(孙)
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过 63.08 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
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3.40 亿元,向资
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49.68 亿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6 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10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顺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城南支行(以下简称“农业
银行清远城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6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
控股孙公司重庆顺博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博粮油”)向重
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江支行(以下简称“重庆银行黔江支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公司同意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
相关担保合同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广东顺博的担保余额为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顺博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6 月 3 日
法定代表人:王启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注册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雄兴工业区 D6 地块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铝合金锭;批发、零售金属材料,机电产品,
建材,工业硅;货物进出口贸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再生物资回收、
加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广东顺博 100%股份
被担保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4,831.09 106,856.07
负债总额 66,259.47 64,512.57
净资产 38,571.62 42,343.50
项 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63,363.29 152,742.60
净利润 454.49 3,771.88
(二)顺博粮油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顺博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11 月 4 日
法定代表人:王增潮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古圣路 6 号(自主承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畜牧渔业
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
食用植物油销售;餐饮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农副产品销售;肥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
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粮食收购;牲畜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缙嘉嘉商贸有限公司持有顺博粮油
被担保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875.82 37,019.07
负债总额 40,703.25 34,076.67
净资产 3,172.57 2,942.40
项 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79.35 -64.28
净利润 357.97 -230.1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农业银行清远城南支行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广东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城南支行
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9,600 万元
保证担保范围: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
险费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重庆银行黔江支行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重庆顺博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江支行
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1,000 万元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及项下单个或多个具体融资业务而产生的债
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
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实现债权及主合同项下其他担保权利
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最后到期的一笔融资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顺博粮油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但该公司为公司控
股孙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
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其资金使用项目的管理,如发生或经判断出现不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能够有效提升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总
额度不超过 630,8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资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0 元,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元。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