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6-054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对下属全资孙公司石河子市新仁电池铝箔科技有限公司和 TITAN
AL-TEC & RESOURCE PTE. LTD.提供担保,属于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对象
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山铝业”“公司”或“本公司”)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
下简称“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对本公司全资孙公司石河子市新仁电池铝箔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河子铝箔”)享有的 1 亿元人民币主债权提供最高额
保证担保;为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对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TITAN AL-TEC &
RESOURCE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泰坦”)享有的 1.4 亿元人民币主债权
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在 2026 年度(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
司、全资孙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日常采购销售)所
需事项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
全资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30 亿元,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在总担保额度内,
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各担保主体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在有效期
内不超过新增总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根据实
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最近一期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本次新 可用担保 是否关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 被担保方担 被担保方担
增担保 额度 联担保
率 保余额 保余额
石河子铝箔 91.03% 54,000 10,000 64,000 30,000 否
新加坡泰坦 98.64% 170,000 14,000 184,000 1,000 否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石河子市新仁电池铝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MABT0MED9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2 年 7 月 25 日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 1-151 号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
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材料销
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天铝有限间接持有石河子市新仁电池铝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石河子铝箔”)100%的股权。
被担保方石河子新仁铝箔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21,575.57 237,187.91
负债总额 201,700.74 215,919.69
净资产 19,874.83 21,268.22
营业收入 233,350.23 157,066.00
利润总额 469.25 1,635.83
净利润 301.37 1,393.39
被担保方石河子铝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TITAN AL-TEC & RESOURCE PTE. LTD.
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10 日
注册资本:8,600,001 美元
地 址 : 250 NORTH BRIDGE ROAD #15-01 RAFFLES CITY TOWER
SINGAPORE(179101)
商业登记号码:201834734R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对外投资
公司通过天铝有限间接持有 TITAN AL-TEC & RESOURCE PTE. LTD.(以下
简称“新加坡泰坦”)100%的股权。
被担保方新加坡泰坦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79,068.80 261,207.99
负债总额 262,924.17 257,655.72
净资产 16,144.63 3,552.27
营业收入 85,858.20 60,336.40
利润总额 -12,918.48 -10,675.66
净利润 -10,701.17 -12,390.06
被担保方新加坡泰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公司与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1,其
主要内容:
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
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
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第 2.2 款约定的期
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
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
兑汇票,则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
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
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有追索权保理)或保理
融资到期日(无追索权保理)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
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
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二)根据公司与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其
主要内容:
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
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
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第 2.2 款约定的期
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
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
兑汇票,则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
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
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有追索权保理)或保理
融资到期日(无追索权保理)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
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
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公司为石河子铝箔和新加坡泰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其融资业务的正
常开展,石河子铝箔和新加坡泰坦资产优良,具备较为充足的债务偿还能力,均
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
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
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之内。
石河子铝箔和新加坡泰坦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且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以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172.5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8.36%,其
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72.5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58.3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
余额为 0 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