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6-057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 9:30 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陈星星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邓先琨先生经过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增补邓先琨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
次调整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陈星星
委员:闫大鹏、邓先琨、汪伟、周青锋、马泳
(2)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李安安
委员:陈星星、赵纯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赵纯祥
委员:李安安、周青锋
(4)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赵纯祥
委员:李安安、樊京辉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