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
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员的情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形、《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
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满足《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
括但不限于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6)第 000355 号审计报告,2025 年年度营业
收入为 66,987.44 万元,本期限售股份解锁比例为 100%。
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所属部门在考核年度内进行了工作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核,确认 2025 年度本期除 2 名激励对象离
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合格,可以申请解除当期 80%限
售股份;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良好,可以申请解除当期 90%限售股份;其余
售的条件;因激励对象不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而未解除限售的股份由公司
回购注销。
励计划》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全
部成就,并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 131 名激励对
象所持共计 115.7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安排解除限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的
签字页)
全体委员签字:
范庆伟:
周国庚:
高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