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120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75,08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10 月 27 日。
一、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海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司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663.50 万份;2024 年
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1.50 万股。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2024 年 9 月 14 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预留授予权益登记手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166.00 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193.00 万股。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
主行权实施公告》,行权起始日为 2025 年 6 月 6 日,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为 188.85
万份。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解除限售数量为 2,212,500 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
期为 2025 年 7 月 3 日。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 8 月 26 日,
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手续。2025 年 9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
告》,行权起始日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为 34.50 万份。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解除限售数量为 528,360 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已完成
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及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已完成股票
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关于调整 2024 年及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海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
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行权起始日为 2026 年 6 月 12 日,股票期权拟行
权数量为 244.20 万份。
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 年 9 月 3 日,公
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 年 9 月 23 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
销事宜。
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
(二)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授予股票数量 授予激励对象人 授予后股票剩余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元/股)
(万股) 数(人) 数量(万股)
首次授予 2024 年 6 月 6 日 4.95 771.50 92 193.00
预留授予 2024 年 9 月 13 日 4.07 193.00 20 0
(三)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情况
是否因分红送
解除限售暨上 该批次剩余未
上市流通 解除限 该批次取消解锁股票数量及原 转导致解除限
批次 市流通股票数 解除限售股票
日 售人数 因 售股票数量变
量 数量
化
首次授予第
一个解除限 85 人 2,212,500 股 5,162,500 股 否
月3日 职,回购注销 340,000 股。
售期
预留授予第
一个解除限 14 人 426,000 股 1,050,000 股 否
售期
首次授予第
二个解除限 75 人 2,917,080 股 3,889,440 股 是
月3日 职,回购注销 1,084,940 股。
售期
注:上表数据口径截止到对应批次的上市流通日。
二、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一)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10月22日,故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6
年10月21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为2025年,业绩考核目 年年度报告》,以2023年
标为:以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 度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
长率不低于75%;或者以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公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5%。 率为160.53%;以2023年度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5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 151.29%,满足公司层面解
除限售事宜。若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 除限售条件,公司层面可
象当年度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 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考核,根据
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评级有“合格”、“不合
格”两档。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等级确定:
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
考核评级 合格 不合格
格,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均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
职,公司目前正在办理其
核合格,当年度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才可按照个人解除限售比
对 应 的 33.2260 万 股 限 制
例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
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
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项。
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则当年度计划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能按照个人解除限售比例解除限售,不可递延至下一年
度,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截至公告日,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 20 名激励对象中,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另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公司后续将对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3.226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处理。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的 0.03%。
本次解除限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
售数量占已
类别 性股票数量 售限制性股票
获授予限制
(万股) 数量(万股)
性股票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1 人) 158.36 47.5080 30.00%
预留授予权益数量合计(11 人) 158.36 47.5080 30.00%
注:上述表格中不包含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公司正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 年 10 月 27 日。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475,080 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对短线交易行
为认定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短线交
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384,537 -475,080 24,909,457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8,246,328 475,080 1,358,721,408
总计 1,383,630,865 0 1,383,630,865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发
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统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了现阶段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前述事项尚需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