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638 股票简称:广和通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十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所提供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的审批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
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深圳市广和通无线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全文。
目 录
二、本次交易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9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10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广和通/上市公司/公
指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司
航盛电子/标的公司 指 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航盛电子 11,901.5321 万股股份(占航盛电子总股份的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其所持有的航
本次交易 指 盛电子 37.16%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
司的控制
本报告书、本实施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
指
情况报告书 报告书》
深圳华建佳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38 名
交易对方 指
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杨洪、博华航、博华盛敬、博华航致、喻杰、董利、徐树
一致行动主体 指
田、齐捷、吕智戟、邹正平
业绩承诺方/补偿义
指 杨洪、喻杰、董利、徐树田、齐捷、吕智戟、邹正平
务人
评估基准日 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中信证券、独立财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务顾问
锦天城律师、法律
指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顾问
致同会计师、审计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
众华评估、评估机
指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构
《股份转让合同》 指 《关于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合同》
《业绩承诺与利润 《关于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与利润补
指
补偿协议》 偿协议》
《股份质押合同》 指 《最高额股份质押合同》
华建佳创 指 深圳华建佳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登二期 指 合肥华登二期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华航 指 深圳市博华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华盛敬 指 深圳市博华盛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华航致 指 深圳市博华航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
股份托管机构 指
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文中另有说明的除
元、万元、亿元 指
外
注:
(1)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
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华建佳创、华登二期等 38 名交易对方合计购
买其所持有的航盛电子 119,015,321 股股份(占航盛电子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喻杰、徐树田、董利、邹正平、齐捷、吕智戟将与上市公司保持一致行动,上
市公司及一致行动主体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51.4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航盛
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涉
及募集配套资金。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作价情况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众华评估作为独立评估机构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采取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进行评估,最终采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 100%股权评估值为 385,040.00 万元。基于上述
评 估 值 , 经 交 易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 标 的 公 司 37.16% 股 份 的 交 易 作 价 确 定 为
公司支付对价总额对应的标的公司 100.00%股权作价不超过标的公司 100.00%
股权评估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收购航盛电子 37.16%股份。根据上市公司和标的公
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以及本次交易对价情况,
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占上市公司
项目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交易金额 计算依据
对应指标
资产总额 968,946.41 426,145.89 142,799.19 426,145.89 43.98%
资产净额 625,968.24 188,290.68 142,799.19 188,290.68 30.08%
占上市公司
项目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交易金额 计算依据
对应指标
营业收入 698,761.21 483,511.57 - 483,511.57 69.20%
标 的 公 司 2025 年 度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上 市 公 司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
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市
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过《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
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与
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最高额股份质押合
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议案。
(二)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履行所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三)经营者集中审查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履行全部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二、本次交易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等事宜的办
理情况
(一)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合同》,上市公司应于协议生
效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向各交易对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20%;上市公司应
于本次标的股份的交割全部办理完成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向完成交割的
各交易对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80%。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向各交易对方支付了转让价款的 20%,
合计 28,559.8388 万元,剩余交易价款将根据《股份转让合同》约定的支付安排
进行支付。
(二)标的资产的交付及过户情况
根据《股份转让合同》约定,交易对方应配合标的公司于收到首期款之日
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托管机构的托管变更登记手续,并向上市公司发出一
份加盖股份托管机构印章的股份托管证明,标的公司于托管变更登记手续完成
同时变更公司股东名册,以书面形式如实反映本次股份转让后的标的公司股份
结构,并向上市公司发出一份加盖标的公司公章的股东名册正本。
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根据深圳前海股权交易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股份退出登记的复函》,标的公司与深圳前海股权交易有限公
司签署的《股份登记托管服务协议》解除,双方托管服务关系已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终结,深圳前海股权交易有限公司不再办理标的公司的股份托管变更登
记,故本次交易无需进行托管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标的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股东名册,本次交易涉及的航盛
电子 11,901.5321 万股股份(占航盛电子总股本的 37.16%)已通过股份转让方
式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并已记载于航盛电子股东名册。
(三)交易标的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标的公司的全部债
权债务仍由标的公司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
处置或转移事项,亦不涉及标的公司的人员安置问题。
(四)证券发行登记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等相关事宜。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之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
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调整情况
(一)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更换的情况。
(二)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已完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改选
工作。其中,改选后标的公司董事会共有杨洪、喻杰、张天瑜、陈仕江和王红
艳 5 名董事,标的公司监事会共有苏靖森、吴殿清和李毅 3 名监事;杨洪为公
司总经理,喻杰、齐捷、邹正平、董利、徐树田、吕智戟、杨洪坪为公司副总
经理;董利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徐树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除上述人员调整外,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其他标的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更换和调整的情况。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
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在《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为交易各方及相关主体分别签署的《股份转让合同》
《一致行动协议》《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协议》《最高额股份质押合同》及相
关补充协议。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协议的生效条件均已满足,交易各方
及相关主体正在履行上述协议的相关约定,各方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有关的
纠纷。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承诺事项均已履行或正在履
行,不存在重大实质性违反协议约定及承诺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行支付;
对标的公司进行过渡期间审计而出具的审计结果,执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中关
于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股份质押合同》《最高额股份质押合同之补充协议》等相关协议的约
定;
综上,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
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三节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标的公司存在董事、监事等变更的情形,前述人员变更未对标的公司经营管理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
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情形;
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的后续重大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
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锦天城律师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就本次交易
形成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相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满足,
相关交易各方有权按照相关批准或授权实施本次交易;
易对价,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标的资产过户程序及结果合法、
有效,上市公司已合法持有标的资产;
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
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
上述协议的相关约定,各方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纠纷。本次交易相关
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实质性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的后续重大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
法律障碍。”
第四节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
谷六栋 A 座 1101
电话:0755-26520587
联系人:曹睿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
况报告书》之签章页)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