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 杉杉股份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22 00: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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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
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安徽海
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按照本次发行方案,海螺集团
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将导致海螺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超过 30%,触发《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
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
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投资者符合该情形的,可
以免于发出要约。
  公司已与海螺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且海螺集团已承诺
其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 年内不转让。基于此,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海螺集团免于发出要约。待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
东批准海螺集团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后,海螺集团在本次发行中取得公司向其发行
新股的行为将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
情形。若未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免于要约收购、限
售期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公司及海螺集团将按照其最新要求执行。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螺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并授权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豁免要约收购的最新政策
安排或变化相应调整并执行。针对本次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鉴于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相
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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