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1 证券简称:珂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债券代码:123267 债券简称:珂玛转债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珂玛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珂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46 号)同意注册,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75,0
已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珂玛转债”,债券
代码“123267”。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 年 4 月 22 日,T+4 日)起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 10 月 22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2 年 4 月 15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
东。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97.57 元/股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及 2026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分红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2 日,除息除权日为 2026 年 6 月 3 日。
由于前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珂玛转
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珂玛转债转股价格为 97.57 元/股,调整后转股
价格为 97.4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珂玛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97.47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
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
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
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6 年 10 月 8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
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可能触发“珂玛转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后续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应当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
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
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
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说明
投资者如需了解“珂玛转债”的其他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