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6-158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原合作协议签署及担保披露情况
(一)2023年11月10日,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
CENTURY MARITIME LIMITED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
子公司CENTURY MARITIME LIMITED(以下简称“CML”)与印度尼西亚公司PT
NEMOASIA(以下简称“PT NEMOASIA”)签署《合作协议》,公司为CML履行该协
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CENTURY MARITIME LIMITED 签署<
合作协议>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6)。根据《合作协议》
CML和PT NEMOASIA拟共同设立印度尼西亚河道运输合资公司开展合作,合作期限
为20年,经各方一致同意后可延长或缩短。
(二)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香港 子公司对外合 资新设印尼航运公司的议案》, 同意 CML与PT BERANI
MERINTIS SEIAHTERA、PT PELAYARAN CAHAYA BERSEMI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合
资设立航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100亿印
尼盾(约合人民币450万元),其中CML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46亿印尼盾(约合人
民币207万元),持股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香港子公司对外合资新设印尼航运公司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118)。
二、本次终止合作协议原因及签署情况
(一)终止合作协议的原因
自《合作协议》签署以来,由于客观环境发生变化,原协议项下拟开展的印
度尼西亚河道运输合作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基础。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印尼公司注销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通
过全资子公司CML持有46%股权的PT PELAYARAN GUOHANG INDONESIA(以下简称“
印尼公司”)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印尼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9)。
鉴于原协议的合作目的已无法实现,经原签约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各方决定终止
原协议,并一揽子结清原协议项下款项、相互免除责任及解除相关担保。
(二)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CML、PT NEMOASIA及PT NEMOASIA的担保方签署《终止合作协
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原协议及相关合作备
忘录正式终止。终止协议的签署日期以协议记载为准。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全部权利、义务及合作安排立即终止,原协议对各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互不欠负任何债务、费用或未尽义务。
任或追偿权利;公司在原协议项下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随之彻底解除。
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福建省福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解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担保责任解除。公司为原协议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随终止协议
的生效而彻底解除,公司不存在因原协议担保产生的任何剩余担保责任。
(二)对合资公司的影响。本次终止后,原协议项下的合作安排不再继续。
(三)财务影响。根据终止协议,原协议项下各方账目、款项已全部结清,
互不负债务、费用或未尽义务。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终止合作协议》(TERMINATION OF COOPERATION AGREEMENT)。
特此公告。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