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天平”)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027))。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
请,并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受理。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浙江天平。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天平送达的《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变更签字人员的承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浙江天平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项目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为丁天方,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孙承
芳、高宇迪,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洪伟。鉴于工作调整,浙江天平指派刘芳芳接
替高宇迪作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丁天方,签
字注册会计师为孙承芳、刘芳芳,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洪伟。
二、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新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芳,2023 年 11 月起从事审计相关业务,
年 7 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芳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或纪律处分。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芳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
保持了独立性。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
不会对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