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 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21 19:09:2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本情况: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向贵所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被受理。甬兴证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本次变
更前,签字会计师为孙承芳、高宇迪,现拟变更为孙承芳、刘芳芳。
  一、变更事由
  原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签字会计师高宇迪由于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负责发行人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故不再担任发行人签
字会计师。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二、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芳:2025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 1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6 年 7 月开始在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
  刘芳芳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高宇迪签署的
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对刘芳芳出具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刘芳芳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
出具专业意见,且与高宇迪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
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维科技术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