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2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18 日(星期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郭玉杰先生
和杨立忠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潘党育先生主持,公司
财务总监现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
了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
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0 月 2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
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龙岗区平湖
街道新厦大道 68 号第一栋”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宝路 100 号宏电
大厦 A 座 2001”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上述变更事宜,相关变更及章程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0 月 2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