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回购注
销《2024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鉴于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
意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50万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2024年激励计划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涉及193.986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
能解除限售,同意公司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7.4864万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