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6-079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二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时间:2026年10月22日
• 第二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0.5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
额的0.08%
• 第二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50元/股
• 第二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27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
关规则的规定,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第二次预留授
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二)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
证券部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9月11日,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
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2025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0,000
股,授予价格为8.57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9月17日,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于2025年10月23日上市。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7,928,686股增加
至362,128,686股。
(五)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
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
会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57
元/股。
(六)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
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
会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4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七)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6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八)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
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
会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九)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
有的5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十)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
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
会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一)2026年9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8名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十二)202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三)2026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6年9月14日
(二)授予数量:30.5万股
(三)授予价格:8.50元/股
(四)授予人数:27人
(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
(六)预留授予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目前公司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 股本总额的
(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27 人) 30.50 6.33% 0.08%
合计 30.50 6.33% 0.08%
注 :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七)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
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
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某一
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两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对应考核 各年度净利润(B)
解除限售期 (以 2024 年为基数)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B),确定各年度的业绩
考核目标对应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解除限售比例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
A
B≥Bm Y=100%
净利润(B) Bn≤B
B
可解除限售比例 X、Y 取孰高值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
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
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
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评价等级 A B C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
象自愿全部放弃认购,上述人员放弃认购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万股。
因此,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0人调整为27人,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33万股调整为30.5万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作废。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已披露的情况一致。
四、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882
号《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止,
公司已收到 27 位股东缴纳的新增货币资金出资款 2,592,500.00 元,其中:新增
股本 305,000.00 元(大写:叁拾万伍仟元整),新增资本公积 2,287,500.00
元。公司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373,370,157.00 元,比申请变更前增加人民币
五、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票激励定向增发股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089,500 18.79 305,000 70,394,500 18.85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2,975,657 81.21 - 302,975,657 81.15
股份总数 373,065,157 100.00 305,000 373,370,157 100.00
注:股本结构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准。本次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73,065,157 股增加至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佩珂先生持有和控制公司 46.48%的股份;本次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张佩珂先生合计持有和控制公司 46.45%的股份。本次限
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说明
参与本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373,370,157 股摊薄计算,2026
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 0.13 元。
十、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备查文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882 号《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