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族数控 证券代码:301200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形
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公司拟实施《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了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考核办法的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完善公司激励
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以最大程度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
保公司经营与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考核办法对激励对
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公司业绩、个人业绩及贡献的紧密结
合,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包括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
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第二章 考核组织管理机构
第四条 考核机构
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励对象的考核分数、汇总考核结果,并对公司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应当向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
第五条 考核程序
当年的年度考核指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和可靠性负责。
责计算激励对象的考核分数,汇总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绩效考核报告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由其做出决议。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考核年度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7—2029 年三个会计年度;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7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该预留
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7 —2029 年三个会计年度;若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
制性股票在 2027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
度为 2028—2029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第七条 考核指标与标准
(1)首次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7—2029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A)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累计增长率(B)
归属期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触发值(Bn) 目标值(Bm)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第一个
基数,2027 年净利润 基数,2027 年净利润 基数,2027 年净利润 基数,2027 年净利润
归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24% 增长率不低于 30% 增长率不低于 24% 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基数,2027 年—2028 基数,2027 年—2028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第二个 年净利润累计增长率 年净利润累计增长率
基数,2028 年净利润 基数,2028 年净利润
归属期 不 低 于 78% , 且 不 低 于 100% , 且
增长率不低于 54% 增长率不低于 70%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基数,2027 年—2029 基数,2027 年—2029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第三个 年净利润累计增长率 年净利润累计增长率
基数,2029 年净利润 基数,2029 年净利润
归属期 不 低 于 168% , 且 不 低 于 220% , 且
增长率不低于 90% 增长率不低于 120%
注 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注 2:2027 年—2028 年净利润累计增长率=(2027 年净利润-2026 年净利润)/2026 年净利
润*100%+(2028 年净利润-2026 年净利润)/2026 年净利润*100%。2027 年—2029 年净利润累
计增长率=(2027 年净利润-2026 年净利润)/2026 年净利润*100%+(2028 年净利润-2026 年净
利润)/2026 年净利润*100%+(2029 年净利润-2026 年净利润)/2026 年净利润*100%。
(2)预留部分
①若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7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
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7 —2029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
②若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7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
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8 —2029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A)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累计增长率(B)
归属期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触发值(Bn) 目标值(Bm)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第一个
基数,2028 年净利润 基数,2028 年净利润 基数,2028 年净利润 基数,2028 年净利润
归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54% 增长率不低于 70% 增长率不低于 54% 增长率不低于 70%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基数,2028 年—2029 基数,2028 年—2029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以 2026 年 净 利 润 为
第二个 年净利润累计增长率 年净利润累计增长率
基数,2029 年净利润 基数,2029 年净利润
归属期 不 低 于 144% , 且 不 低 于 190% , 且
增长率不低于 90% 增长率不低于 120%
注:2028 年—2029 年净利润累计增长率=(2028 年净利润-2026 年净利润)/2026 年净利
润*100%+(2029 年净利润-2026 年净利润)/2026 年净利润*100%。
(3)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确定规则: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A) An≤A<Am X=(A-An)/(Am-An)*20%+80%
A<An X=0
B≥Bm X=100%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累计增
Bn≤B<Bm X=(B-Bn)/(Bm-Bn)*20%+80%
长率(B)
B<Bn X=0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当考核指标出现
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的确
X= ( A-An ) / ( Am-An ) *20%+80% 或 X= ( B-Bn ) / ( Bm-Bn )
定规则
*20%+80%。若净利润增长率、净利润累计增长率均达到触发值及
以上,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以孰高者确定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各归属期
内,按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实际可归属数量,根据公司层面考核
结果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作废失效。
依据本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将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股份
数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杰出、优良、合格、
不合格四档。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杰出/优良/合格档的前提条
件下,当年度限制性股票才可按照个人可归属比例进行归属。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
一年度。
第四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八条 考核结果等级及修正
(一)各考核对象的考核总分按下表得出考核等级:
考核总分 90-100 80-89 60-79 0-59
考评结果等级 杰出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二)考核期内,如遇重大不可抗力等因素严重影响考核对象业绩的,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可酌情修改偏差较大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
第九条 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束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请申诉。根据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 10
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第十条 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激励计划的归属依据,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额度=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一)考核结果为杰出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100%;考核结果为优良
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80%。
(二)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议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当年归属的比例,归属比例不高于 50%,并报董事会审批。
(三)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个人当年不具备归属资格,其当年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全部作废。
(四)若公司或激励对象出现《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规定的情形时,则须优先按该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归档
应由当事人签字。
核委员会核定后由公司考核办负责统一销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生效后实施。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