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ST 银江 公告编号:2026-055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近日收到杭
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湖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26)
浙 0106 民初 5125 号之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收到西湖区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6)浙 0106 民初 5125
号的《民事起诉状》及相关案卷材料,该院已经受理刘辉诉关于请求撤销《公司
披露《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本次收到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原告刘辉与被告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于 2026 年
月 31 日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并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向原告送达补交案
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刘辉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应当按撤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
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刘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已经收取的案件受理费 40 元,减半收取计 20 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
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