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6-040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536,872 股的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
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536,872 股已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
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因本次事项而减少 536,872 股。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
战略规划、库存股时限等因素综合考虑,为传递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公
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536,872 股的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
不超过 70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实施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2023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43)。
截至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36,872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的 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7.62 元/股,最低价为 54.56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 30,005,750.08 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截至目前,上述已回购股份尚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暂未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库存股时限等因素综合
考虑,为传递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 536,872 股的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
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将由 439,067,257 股减少至
本次注销前 本次拟注销 本次注销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股份合计 439,067,257 100.00 536,872 438,530,385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库存股存续期
限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
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清偿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2%,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持续
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修订公司章程、
工商变更、证照换发、监管申报或报备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