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6-044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并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的授信提供相
应担保。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安达维尔航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
空设备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无
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本次为航空设备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航空设备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维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销售航空器及零部件、机器人、地面飞行训练用空战模拟器、
通信设备、航空模型、航海模型、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专项运动器材及配件、
专业训练健身器材、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含智能车载设备、仪器仪表、立体仓
储及物料搬运设备、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设备);地理遥感信息服
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制造家具、仪器仪表;制造飞机零件、配件、
测试设备(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表面处理作业);制造改装汽车;制造航空相关
设备、航天相关设备、海洋专用仪器、机电组件设备、数控连续搬运设备(限分
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001,259,659.05 1,061,135,264.78
负债总额 678,153,525.01 707,316,076.48
其中:银行贷款 160,737,430.99 195,751,407.72
流动负债 659,080,877.69 694,148,390.0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323,106,134.04 353,819,188.30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2,553,726.76 364,126,543.68
利润总额 -37,758,627.39 -26,002,648.17
净利润 -31,002,505.44 -15,824,750.8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
要内容
保理/商票保贴/国内证及福费廷产品适用)》及《授信额度合同》及其修订或补
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
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
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
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
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4)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
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9,231.47万元(截至2026
年10月20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担保余额,含以前年度签订的担保合同所对应的余
额),实际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35%。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无违规担保和逾期债务
对应的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