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47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
事刘应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应民先生自 2020 年 11 月 9 日起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以来,连续任职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刘应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
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郑春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郑春美女士就任独立董事
后,将承接刘应民先生兼任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担任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 是否存
是否存
续在上 在未履
具体职 在未履
原定任期 市公司 行完毕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务(如 行完毕
到期日 及其控 的增持
适用) 的公开
股子公 承诺
承诺
司任职
独立董
事、董事
公司股东
会提名委 连续担任公司
会选举产 2027 年 7
刘应民 员会召集 独立董事将满 否 不适用 是 否
生新任独 月 31 日
人、审计 六年
立董事后
委员会委
员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刘应民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低于法定人数,但会导致公司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
刘应民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在补选的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刘
应民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
会召集人职责,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妥善办理交接工作,辞
任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任职期间做出的相关承诺。
刘应民先生在任职期间,始终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依托自身扎实的专业
知识和积累的实践经验,对公司提交审议的每一项重大事项都进行细致深入的审
阅把关,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发表严谨、客观的专业独立意见,为公司规范
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诸多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实现科学决策、
民主决策提供了专业有力的支撑。公司董事会对刘应民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郑春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郑春美
女士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证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
郑春美女士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通过。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
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对委员会人员构
成进行了调整,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委员会人员构成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调整前:潘晓波(召集人)、刘应民、李平
调整后:潘晓波(召集人)、李平、郑春美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
调整前:刘应民(召集人)、黄振中、黄刚
调整后:黄振中(召集人)、黄刚、郑春美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郑春美女士简历
郑春美,女,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经
济学博士。其主要工作经历:曾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
导师。2012年4月至2025年12月历任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航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精伦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中恒华发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中科瑞华生
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8月至
今担任武汉千道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2022年2月至今担任湖北宜化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4年1月至今担任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春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