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92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的归属名单,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7.085 万股(调整后)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