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7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列席本次会议;
式进行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
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综合考察,现提名冯贵年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冯贵年女士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参加最
近一次培训并取得相应证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6-071)。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本计划,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 2026 年 10 月 21 日登
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适用范围内的潘丽春女士、何昊先生、边劲飞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由董事会
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管理办法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认为:本管理办法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管理办法在参加对象、
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存续期与锁定期、管理模式、权益处置等安排上合理可行,
有利于建立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定
发展。
《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 2026 年 10 月 21 日登载于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适用范围内的潘丽春女士、何昊先生、边劲飞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
宜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顺利推进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等;
(四)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
调整;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
的全部事宜;
(七)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
之日止。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董事会
可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适用范围内的潘丽春女士、何昊先生、边劲飞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
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汇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
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需求,公司拟改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由中
喜事务所接替中汇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6-072)。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同意向银行申请授信,具体如下:
外币)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 1 年。
外币)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 1 年。
等值外币)8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 2 年。
币)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 18 个月。
等值外币)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 1 年。
外币)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 1 年。
以上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在上述授权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授信实际落地情况可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
行调剂。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
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不超过六个月的授信
延长期) 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
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定于 2026 年 11 月 6 日(周五)14:00 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 1785 号双城
国际四号楼 17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提供网络投票方
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6-073)。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