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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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页 次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 1-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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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14477号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6 年 4 月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
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
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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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6 年 4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
际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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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
—规范运作(2026 年 4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莱
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6〕2306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47,790 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524,779,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6,902,112.23 元(不含前期已费用
化的发行费用 990,566.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7,876,887.7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6]14437 号)。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0.00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517,876,887.77 元。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
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51,787.69 万元的使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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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诺投资额
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
建设项目生产车间 1、生产车间 3 52,166.07 49,077.90
和生产车间 4 项目
蒲城莱特生产车间数智化升级改造 2602-610562-04-02-
项目 221301
合 计 55,750.76 51,787.69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 23,122,39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拟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实际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金投资额 投入金额
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
设项目生产车间 1、生产车间 3 和生 490,779,000.00 22,843,890.00 22,843,890.00
产车间 4 项目
蒲城莱特生产车间数智化升级改造项
目
合 计 517,876,887.77 23,122,390.00 23,122,390.00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为人民币 7,892,678.27 元,
其中承销费用 5,330,188.68 元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止,
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345,508.46 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
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费用总额(不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含增值税) 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6,273,584.91 943,396.23 943,396.23
律师费用 566,037.75 566,037.75 377,358.50
审计及验资费用 707,547.16 566,03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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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总额(不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含增值税) 金额
资信评级费用 235,849.06 235,849.06 -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
及其他费用
合 计 7,892,678.27 2,345,508.46 1,354,942.42
注:上述发行费用包含前期已经费用化的发行费用 990,566.04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
额),扣除后发行费用合计 6,902,112.23 元。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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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中汇会鉴[2026]14477号报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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