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6-056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进行调整。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莱
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6〕2306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47,790 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524,779,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6,902,112.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517,876,887.7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到位,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中汇会验[2026]14437 号)。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
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人、公司全资子公司
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4)。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拟 调整后拟
序 项目总
项目名称 投入募集 投入募集
号 投资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
车间 4 项目
蒲城莱特生产车间数智化升级改造项
目
合计 55,750.76 52,477.90 51,787.69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
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