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也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10 月 19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
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9.12 元/股。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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