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光模块业务发展,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下属子公司江西兆驰光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兆驰光联”)与国内头部客户开展高速光模块的业务合作。为保障本次业务合
作的顺利推进,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9 月 8 日、2026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日常
经营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就兆驰光联与国内头部客户业务开展过程中,国内头
部客户对兆驰光联形成的全部债权,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
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保证期限不超过 5 年。具体担
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最终以公司向国内头部客户出具的实际
担保函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9 日、2026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公告》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等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兆驰光联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国内头部客户出具《担
保函》,在最高保证限额人民币100,000万元内,为兆驰光联与国内头部客户在2026
年9月1日至2031年8月31日期间,国内头部客户与被保证人开展业务过程中被保证人
所欠国内头部客户的全部债权,按保证人持有被保证人的股权比例等比例承担连带
责任保证。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江西兆驰光联科技有限公司
(1)保证人同意就自2026年9月1日至2031年8月31日期间,国内头部客户与被
保证人开展业务过程中被保证人所欠国内头部客户的全部债权,保证人按保证人持
有被保证人的股权比例等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责任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
生的费用等。
(3)保证最高限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4)保证期间:五年,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本担保函经保证人签署,自2026年9月1日起生效。若本担保函签署日期晚
于约定生效日期,本担保函的效力可追溯至生效日期。
保证人承诺,如发生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保证人履行本担保函义务及保证的事
件,保证人将会及时通知国内头部客户。若经国内头部客户合理判断,保证人资信、
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保证人担保能力下降导致不能满足国内
头部客户要求的,保证人将在国内头部客户要求的期限内补充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措施。
如由于保证人的原因,致使本担保函无效,保证人应在保证最高限额内赔偿国
内头部客户因本担保函无效而遭受的损失。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科技园 A 区 3#厂房
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
零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
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兆驰光联资产总额为 19,718.44 万元,负债总额为
-1,086.12 万元。以上数据业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持股比例为兆驰光联与国内头部客户的业务合作提供
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将有效保障
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推进,有利于深化公司与国内头部客户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强
化公司光通信产业链的协同优势,切实提升综合竞争力。鉴于兆驰光联为公司下属
子公司,兆驰光联未提供反担保,其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可及时掌握其经营情
况、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全体
股东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