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佛山市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华源能”)等子公司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30,000 万元的共用担保
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 2026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银行”)出具了《ISDA 主协议、NAFMII 主协议和外汇交易条款和条件下的所有
中国境内交易的连带责任保证函》(以下简称“前次保证函”),公司为佛山华
源能提供最高担保金额为 690 万美元的担保。近日,公司向渣打银行出具了《ISDA
主协议、NAFMII 主协议和外汇交易条款和条件下的所有中国境内交易的连带责
任保证函》(以下简称“保证函”),该保证函覆盖前次保证函,佛山华源能与
渣打银行开展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公司为佛山华源能在保证函约定的发生
期间之内,前述交易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 690
万美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
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佛山华源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担保额度为 690
万美元;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佛山华源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担保额度
为 690 万美元,佛山华源能剩余经审议可用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共用担保额度
为人民币 125,362.65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按当日汇率折算)。针对本次担保,
佛山华源能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佛山市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志刚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唐园西一街 16 号 3 楼 306 室
注册资本:800 万元
主营业务:成品油批发、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等。
佛山华源能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
能源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42,697.25 万元,净资
产 10,151.63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754,703.93 万元,净利润 5,162.24 万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68,713.17 万元,净资产 10,575.11 万元,
未经审计)
经查询,佛山华源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渣打银行出具的保证函主要内容为:
汇交易条款和条件在保证函及前次保证函约定的发生期间之内所达成的交易,而
应向渣打银行承担的所有义务。
迟的一个日期起算二年为止的期间:
(1)被保证债务产生的最后一个结算日或支付日;
(2)NAFMII 主协议规定的提前终止应付额到期与应付的日期;
(3)就外汇交易条款和条件而言,其“终止外汇交易”条款或同等、类似
条款所规定的提前终止应付额或“盈亏净额”到期与应付的日期。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累计发生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最近一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8.48%;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
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公司出具的《ISDA 主协议、NAFMII 主协议和外汇交易条款和条件下的所有
中国境内交易的连带责任保证函》。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