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
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
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
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
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41,652.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平
均资产额 208.93 亿元,收费总额 27,698.20 万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本公
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8 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
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
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
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
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范金池 2008-5-15 1997 年 2008 年 2025 年
拟签字注册
张小媛 2025-3-24 2015 年 2008 年 2025 年
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
刘仁勇 2005-07-31 2011 年 2004 年 2025 年
核合伙人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范金池,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
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媛,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1 月开始在
大信执业,2025 年 3 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 年 5 月从事证券
类业务,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仁勇先生,200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5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3-2025
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
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0 余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
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和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
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
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
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本期(2026 年) 上期(2025 年) 增减%
财务报表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38 138 0.00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52 52 0.0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
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
信状况。2026 年 10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票,弃权 0 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