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2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在公
司 8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通过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 TEO SWEE ANN 张瑞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TEO SWEE ANN 张瑞安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
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可归属数量为 22,833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8 名
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独
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乐鑫科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公告》(2026-06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可归属数量为 33,950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2 名
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独
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乐鑫科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公告》(2026-068)。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独
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乐鑫科技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2026-069)。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通过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乐鑫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6-07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公司审计工作
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乐鑫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071)。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11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
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乐鑫科技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73)。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