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6-036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已于会议召开 5 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在
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马志伟先生、
许斌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