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6-05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
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或“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73,009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
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丁彦辉先生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33.78%减
少至 32.82%,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倍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丁彦辉先生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
及 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2026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丁彦辉先生合计减持股份 3,7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丁彦
辉先生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32.82%减少至 31.81%,权益变动触及 1%的
整数倍。
鉴于 2026 年 10 月 17 日为非交易日,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彦辉先生
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实质上届满。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
丁彦辉
务人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权益变动时
间
份 3,722,50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1,122,500 股,占
权益变动过 公司总股本的 0.30%;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2,600,000 股,占公司总
程 股本的 0.70%。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艾比森 股票代码 300389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3,722,500 1.01%
合 计 3,722,500 1.0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可多选)
□其他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
份
其中:
丁彦辉 无限售条件 27,631,987 7.49% 23,909,487 6.48%
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是 □否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拟通过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 11,073,009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预披露公告
披露之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3%。截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丁彦辉先生累计减持 7,258,300 股,实际减持股
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实施情况与
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
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二、股东减持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彦辉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258,300 股。
减持价格 减持均 占现总
股东 减持股份 减持股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区间(元/ 价(元/ 股本比
名称 来源 份(股)
股) 股) 例
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前的股 2026 年 7 月
份、向特 集中竞价 18 日--2026
定对象发 12.80-13.68 13.15 1,908,300 0.52%
交易 年 10 月 16
行的股 日
份、限制
性股票激
丁彦 励计划归
辉 属的股
份、通过
集中竞价
增持的股
份及因以 大宗交易 12.68-13.51 12.99 5,350,000 1.45%
年 10 月 16
资本公积
日
转增股本
方式取得
的股份等
合计 7,258,300 1.97%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持有股份的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名称 的总数量
总数量(股) 的比例 的比例
(股)
合计持有股份 124,671,149 33.78% 117,412,849 31.81%
丁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1,167,787 8.44% 23,909,487 6.48%
辉
有限售条件股 93,503,362 25.33% 93,503,362 25.33%
注:上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情况为减持预披露公告时股东持股数量;若出现总数
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辉先生合计减持 7,258,300 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
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丁彦辉先生严格遵守了其所做出
的相关股份减持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次减持股份事
项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丁彦辉先生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暨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