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 东睦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7 00: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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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6-09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名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股票总数量为180,000股,回购价
格为11.50元/股,预计回购总金额为2,070,000.00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88,508,522股减少至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
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名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股票总数量为180,000股,回购价格
为11.50元/股,预计回购总金额为2,07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年8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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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
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二)2025年8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上海市锦
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三)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5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
日16:00止),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公示栏及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8月15日,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
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
的议案》,并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
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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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
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8月22日为授予日,向30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90元/股。
  (六)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
就,同意以2025年8月22日为授予日,向30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90元/股,授予的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七)2025年8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涉及的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
  (八)2026年10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
案,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经核查,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04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另有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前述2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合法、
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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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2026年10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拟回
购股票数量共计180,000股,回购价格为11.50元/股,预计回购总金额为
股票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回购注销申请等相关事宜。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04名激励对象
中,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另有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睦
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前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不再符合解除销售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0,000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即
   (三)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11.90元/股。根据
《 东 睦 新 材 料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
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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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或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其中,
发生派息时的具体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5日、2026年9月9日实施完毕2025年年
度、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将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派息金额(元      调整后的回购价
序号          事项           派息日期
                                      /股,含税)       格(元/股)
     因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50元/股,
预计回购总金额2,070,00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拟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88,508,522
股减少至688,328,522股。
案》,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0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
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2.8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
号:2026-090。
     假设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66,197,045       -180,000     66,01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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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限售条件股份       622,311,477         0     622,311,477
      总计       688,508,522   -180,000    688,328,522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整体稳定
性。
     五、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
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
规定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
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
股份数量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
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
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
法律责任。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6-091
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履
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本次解除限售涉及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所涉变更登记手
续;
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符合《公
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
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和完成相关股份回购注销。”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报备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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