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6-083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
营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自贸区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自贸区
支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关联方湖南鹏耀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鹏耀”)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担保
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两年内有效。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
额、担保事宜和用途等,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湖南鹏耀不收
取任何担保费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相关规定,湖南炬神电子有限
公司属于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公司关联法人,湖南鹏耀科技有限公司
系湖南炬神电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湖南鹏耀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关联
交易。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
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农业机械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
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风
机、风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真空
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金
属制品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家用电器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设计;专
业设计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智能基础制
造装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农业机械
销售;风机、风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电
子真空器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服务
消费机器人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
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炬神电子有限公司属于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公司关联法人,湖南鹏耀
科技有限公司系湖南炬神电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7,973.77万元;净资产:16,496.36万元;营业收
入:134,070.98万元;净利润:4,116.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51,021.22万元;净资产:18,596.12万元;营业收
入:79,239.11万元;净利润:2,099.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湖南鹏耀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自贸区支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
(含)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额度
内可循环使用,不收取担保费用。
本次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并非实际发生额,实际
担保金额以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接受湖南鹏耀提供无偿担保事项,有利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发
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意见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湖南鹏耀为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无偿担保事项,有利
于公司各项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
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我们同意上述银行授信涉及的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系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同意
公司以关联方提供担保方式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范围、担保额度等其他
事项与相关关联方及金融机构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